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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快资讯:武汉公积金拟出新政!或将可开展二套房商转公?
发布时间:2023-02-13 09:08:14   来源:搜狐焦点  

近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针对武汉公积金业务(贷款/提取)发展情况,拟定了《武汉住房公积金流动性管理办法》,现公开征求意见。主要涉及影响的内容:

①设定住房公积金流动性管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②根据流动性等级调整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

武汉住房公积金流动性管理办法(意见征集)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管理,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高效、有序使用,结合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住房公积金流动性管理说明

是指中心资金管理部门通过对资金的收入、支出情况进行科学、精准、主动的调控,避免出现业务资金流入不足时不能满足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需求或在资金充足时,因资金不能充分运用导致资金闲置、收益低下的情况。

➤➤住房公积金流动性管理原则

按照“指标监测、分级响应、精准调控、良性运行”的原则进行。

➤➤流动性管理主要指标

为个贷率、流动性保障倍数、业务现金净流量和业务备付金率。

个贷率 指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比例,体现住房公积金支持个人贷款购房力度。 个贷率=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余额/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100%

流动性保障倍数 是指当月末结余资金(剔除本年度预期非业务资金支出)与当月公积金提取、贷款额之和的倍数,反映中心保障业务运行所需资金的能力。 流动性保障倍数=(当月末结余资金-本年度预期非业务资金支出)/(当月提取额+当月贷款额)

业务现金净流量 是指住房公积金业务资金流入与业务资金流出的差额,反映当月现金流入减去流出后的资金状况。 业务现金净流量=(当月缴存额+当月贷款收回本息)-(当月提取额+当月贷款额)

业务备付金率 是指当月末业务备付金占缴存余额的比例,反映当月正常支付能力。 业务备付金率=当月末业务备付金/当月末缴存余额×100%

➤➤中心资金管理部门建立流动性监测调控机制

通过综合分析个贷率、流动性保障倍数、业务现金净流量、业务备付金率四个指标和资金供需趋势,研判当前流动性状况后,采取相应的流动性调控措施。流动性调控措施一旦实施,至少应持续三个月以上再做调整。

➤➤根据住房公积金资金充裕情况,将流动性状况分为四个等级

1 流动性过剩(发布蓝色预报)

蓝色预报(流动性过剩):个贷率≤90%,流动性保障倍数在3以上且业务现金净流量为正;同时参考业务备付金率,其数值应当稳定在1-2%。 原则上流动性调控措施如下:

合理配置结余资金不同期限的存款结构,适当增加中长期存款比例,提高住房公积金资金的收益水平。

可开展首套及第二套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 。

可调剂部分单位职工强制缴存资金用于 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贷款发放 。

可开展与武汉有合作协议地区的 异地贷款业务 。

可办理各类公积金贷款、提取等全部业务。

2 流动性正常(发布绿色预报)

绿色预报(流动性正常):90%<个贷率≤96%,流动性保障倍数稳定在2-3且业务现金净流量基本为正,同时参考业务备付金率,其数值应当稳定在1-2%。 原则上在蓝色预报调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流动性调控措施如下:

适度控制结余资金不同期限的存款结构,减少中长期存款存放比例。

优先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首套刚需住房的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业务需求。

单位强制缴存资金暂不用于调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资金使用。

办理湖北省内及长江中游城市群合作城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贷款 。

近6个月内有住房公积金购建房提取记录的缴存职工, 暂缓办理公积金贷款 。

3 流动性偏紧(发布黄色预警)

黄色预警(流动性偏紧):96%<个贷率≤100%,流动性保障倍数降到1.5-2且业务现金净流量减少为负;同时参考业务备付金率,其数值应当不低于1%。 原则上在绿色预报调控措施的基础上增加流动性调控措施如下:

做好提前兑付定期存款、利用法人账户透支、银行流动性贷款、“公转商”贴息贷款等融资工具筹措资金前期准备工作。

办理湖北省内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贷款 。

暂缓办理依据收件单、备案合同等方式发放贷款 。

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实行规模管控措施,优先保障职工首套刚需住房贷款需求。

4 流动性不足(发布红色预警)

红色预警(流动性不足):个贷率>100%,流动性保障倍数降到1.5以下且业务现金净流量持续为负。 原则上在黄色预警的基础上增加流动性调控措施如下:

密切关注资金流出数量及速度,必要时提前兑付定期存款保证资金回流,利用法人账户透支、银行流动性贷款、“公转商”贴息贷款、存量贷款资产证券化等融资工具。

暂缓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

暂缓办理职工个人二套房公积金贷款 。

暂缓组合贷还商贷、二套房提取 。

在根据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计算贷款额度时, 原贷款倍数由20倍调整为10倍 。

本办法由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现行住房公积金政策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未涉及事项仍按原政策执行。意见征集截止至2月17日。

本文来源: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汉本地宝

关键词: 武汉公积金拟出新政!或将可开展二套房商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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