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交流座谈会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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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18届政府采购监管大会暨政府采购20周年庆典报到当日,一场政府采购交流座谈会(以下简称座谈会)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如期举办,相关政府采购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监管部门参会并探讨热点话题,座谈会由政府采购信息报联合政府采购信息网主办。
政采误区要避开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满足一定资格条件。供应商资格条件主要体现在法律能力、履行合同能力和履行公共义务记录三个方面。”政府采购信息报智库专家、高级顾问曹石林在座谈会上分享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避开哪些误区,他开门见山提到了资格条件,随后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审及评审因素和投标(响应)文件编制逐一解读。
”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若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具体包括采购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合同必备条款,有效期、报价、格式等采购规则。“曹石林说,“评审因素追求物有所值和公平公正,设置评审因素时要考虑三个因素:与采购标的价格、质量和供应商履约能力相关,对质量、价格有重要影响;细化、量化评审因素,客观评审因素应当设置固定的分值,主观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单项评审因素的分值并明确评审标准,缩小自由裁量区间;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投标(响应)文件如何编制?曹石林认为,首先要熟悉和了解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其次要熟悉和了解政府采购程序,三要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内容,四要编制投标(响应)文件遵守采购文件规定,五要递交投标(响应)文件遵守采购文件规定,六要参加后续活动遵守采购文件规定和响应评审机构要求。
框架协议采购要点解困惑
框架协议采购是财政部依法认定的第七种采购方式,主要规范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活动。
作为一种新的采购方式,目前大家的困惑比较多。为此,政府采购信息报主编修霄云分享了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应关注的十大要点,如框架协议采购哪些项目适用、框架协议采购与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是什么关系、封闭式和开放式有什么不同、框架协议采购可以采用综合评分法吗、框架协议采购每个采购包可以投多款产品吗、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应如何报价等。
那么,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和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有何不同?修霄云说,封闭式是框架协议采购的主要形式,有竞争有淘汰。除特殊情形外,一般不得补充征集供应商;而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则无竞争无淘汰,愿意接受协议条件的供应商可以随时申请加入。
参加框架协议采购的供应商可以质疑投诉吗?修霄云介绍,《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没有疑投诉的规定,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来执行,在框架协议采购的征集阶段和确定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阶段(不包括直接选定方式),供应商均可依法提出质疑和投诉。
小案例大启示
“这些案例具有典型性,也有一定普遍性。”政府采购信息报主编王少玲现场分享了六个政府采购典型案例,“案例来源于很多政采同行向我们咨询的一个个政府采购项目,以案例的形式呈现出来,更容易加深理解,帮助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少走弯路。”
其中,包括哪些类型的供应商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为了兼容性要求设备同一品牌违规吗、电梯制动器使用次数能作评审因素吗、履约保证金验收后4年退还可以吗、供应商被 “责令停业整顿”还可以投标吗、体育采购可否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作为评分项?
在剖析履约保证金验收后4年退还一案时,王少玲说,企业每年参与很多政府采购项目,也会中标很多项目,如果一个项目押80万元,一年下来将占用很多资金,给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金周转带来非常大的压力,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竞争力,不利于企业发展。
”羊毛出在羊身上。供应商资金成本压力增大,必然转嫁到投标报价上,导致中标价格虚高,使得采购人的利益受损,增加了财政支出。“王少玲说,所以有的地方明确规定采购人履约验收合格后15日之内,必须把履约保证金退还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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